※購票須知:
★訂票前請詳細閱讀以下內容,當您傳真購票同時,亦表示您同意並遵守訂票所有相關規範之事項★ |
1. |
為尊重大、小觀眾權益,不分身高、年齡,一人一券、憑票入場、對號入座。家長抱孩童坐膝上,座位需購買連號。 |
2. |
傳真或mail購票以收件順序劃位,恕無法提供座位指定及確認;資料傳真或mail成功非保證購得票券,會員優惠預購期間缺票最遲於開放網路售票前通知,一般訂票單缺票最遲於傳真隔日通知。 |
3. |
購票完成請留意票面所示日期、時間、地點等資料是否正確,過期亦無法提供任何補救措施。 |
4. |
開演前30分鐘為進場時間,為避免遲到及中途離席影響其他觀眾欣賞演出,開演後入場請配合現場人員引導安排進場就座。 |
5. |
本票券為劃位式無記名之有價券,若不慎毀損、遺失恕不補發,任何憑證皆無法取代票券本身,請持票人善盡保管及相關責任。
※票券遺失需購票本人向主辦單位索取「特殊個案申請表」,填備後傳真至02-27785983或mail至warawa.ticket@gmail.com並來電02-27785596確認,主辦單位將回覆以下處理方式:一) 請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與遺失物品之相關證明文件,向發生地轄區分局偵查隊或派出所報案遺失後所核發之「遺失物受理案件登記表」。二) 請提供含票券列印序號之可確定座位的「票券購買證明」。三) 將上述資料傳真至公司,經確認資料無誤,我們將另傳真切結書給您。四) 請將簽署完成之切結書回傳至公司,我們將為您開立票券遺失購票證明。五) 公演當天請於售票處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「遺失物受理案件登記表」、「切結書」正本,領取「票券遺失購票證明」,經確認無其他人持與原票券相同序號之票券入座,始得安排入場就座。六) 以上作業需自個案申請回覆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,逾期申請自動作廢,若仍有需要開立「票券遺失購票證明」,請重新申請,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 |
6. |
票券本身為合法正式憑證,如需核銷請妥善保管存根聯(內含代徵娛樂稅),恕無補開立其他購票證明。 |
7. |
優惠方案恕無法併用,最低票價亦不適用任何折扣 |
8. |
身障票券購票及入場時,需出示相關證件,否則須補足原價差額。 |
9. |
為尊重演出團隊及主辦單位智慧財產權及版權問題,演出過程禁止拍照、錄影、錄音。 |
10. |
退、換票需酌收票面金額10%手續費,開演前10日內恕不受理退換票(以退換之票券寄達日為憑,非寄送日郵戳)。詳細退換票說明請參照年代網路售票首頁之會員購票及退換須知。 |